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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者如何申领各项资助和补贴?创业的你要知道

时间:2016-11-29  浏览次数:85

【涨姿势】创业者如何申领各项资助和补贴?创业的你要知道


经过一个愉快的周末,“广东省就业创业政策热点知识问答”第三期来了!这一期是关于创业者如何申请资助和补贴的! 


1、我是一名创业者,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?


答:

普通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5年内)和出国(境)留学回国人员(领取毕业证5年内)、军转干部、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(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,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)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,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。


2、我是一名创业者,如何申请租金补贴?


答:

普通高等学校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学生(在校及毕业5年内)和出国(境)留学回国人员(领取毕业证5年内)、军转干部、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(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)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,可申请租金补贴,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、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,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,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。申请人可提交相关材料按年度申请租金补贴。



3、初创企业该如何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?


答:

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。补贴额度按其吸纳就业(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)人数(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)计算,招用3人(含3人)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;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,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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